在建筑工程中,锚杆支护主要是充当岩土主动加固和稳定的作用,一般来说是会联合其他支护结构形式使用。具体而言就是锚杆的一端锚入土体中,而另一端则是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支护结构相连,其起到稳定功能的途径就是通过杆体的受拉作用,结合深部土层对杆体表面的摩擦作用来实现的。严格的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,严禁超挖。一般一次土方开挖深度控制在拟施工锚杆以下1m左右,留出适当操作面,便于锚杆施工。
一般将用于混凝土结构物中的圆钢、螺纹钢、盘条称钢筋,是在结构物形成前预先置入;而锚杆是在基体中钻孔后置入,用于加固基体的。锚杆除了用钢筋插入注入水泥砂浆的锚杆孔的形式外,还有打入钢管,用高压水使钢管膨胀达到锚固的膨胀锚杆,也有用钢管插入锚孔,再从钢管中向锚孔中注浆的管状锚杆,还有在特殊地段使的前面带钻头,后面是空心钻杆,钻后不拔出钻杆和钻头,直接在钻杆中注浆的迈氏锚杆等。
锚杆支护在支护原理上符合现代岩石力学与围岩控制理论。锚杆与被锚固围岩共同的承载,属主动支护,因此能够调动和利用围岩自身的稳定性,充分的发挥围岩的自身承载能力,有效地控制巷道围岩的变形,所以锚杆支护更加有利于保护巷道围岩的稳定,改善巷道的维护状况。
煤巷锚杆支护适应性较强,支护成本随采深而增加、条件恶化的升幅,不像棚式支护大幅度的上升。